拍品 2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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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國紳 | 草書律詩二首

估價
200,000 - 300,000 HK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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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截止

描述

  • 草書律詩二首
  • 水墨綾本 手卷
  • 27 x 160.3 厘米,10⅝ x 63⅛ 英寸
署簽:張紳真蹟。鈐印:「挐雲軒」、「知恥齋」釋文:(《惟次第細歌》、《太乙真人道北引略歌》,詩文略)崇禎九年(1636)正月望日北固水次,七二張國紳頓首謹錄。鈐印:「聽鶯軒」、「張國紳印」、「天官之章」 題跋:(王履康)晉唐姿媚,比之漢魏,婁詒塵點,學非宏贍,發匧立蹷,鑽研藂帖,未為得也。粗沙大石,庶几遇之,是褔多側筆,尚無鬪靡習者。丁巳四月二十三日,子欽鑒家吾師,履康志於拜門。鈐印:「王履康」鑑藏印:「挐雲軒」、「知恥齋」、「止廬」

拍品資料及來源

注:張國紳,陝西安定縣人。明萬歷三十八年(1614)進士。曾官至戶部貴州司主事、雲南司主事,後歸李自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