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品 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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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周中期 公元前十世紀 《曶簋》

估價
280,000 - 500,000 US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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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截止

描述

  • bronze
侈口垂腹,高圈足,獸首形附耳,頸部飾回首長冠龍紋,其下一道弦紋,圈足上飾同樣兩道弦紋。

器內底部鑄有五十字長銘文:



唯四月初吉丙午,王命曶,錫緇巿、冋衡、鋚𣄦,曰:用事;司鄭馬。叔朕父嘉曶歷,用赤金一鈞;用對揚王休,作寶簋,子子孫孫其永寶。

來源

美國私人收藏

出版

張光裕,《新見曶簋對金文研究的意義》,《文物》,2000年第6期,頁86-89

首陽齋 、上海博物館 、香港中文大學文物館,《首陽吉金:胡盈瑩、范季融藏中國古代青銅器》,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頁98-99,編號33

鐘柏生、陳昭容、黃銘崇、袁國華,《新收殷周青銅器銘文暨器影匯編》,台灣藝文印書館,2006年,號1815

韓巍 , 《西周金文中異代同名現象及其對斷代研究的影響》,《東南文化》,2009年第6期, 頁113-116

沈寶春、 高佑仁編,《首陽吉金選釋》,高雄麗文出版社,2009年

陳佩芬,《再議曶簋》,《中國古代青銅器國際研討會論文集》, 2010年,頁71-76

汪濤,《曶簋銘文中的「赤金」及其相關問題》, 《中國古代青銅器國際研討會論文集》, 2010年,頁77-88

劉雨、嚴志斌,《近出殷周金文集錄二編》,2010年,北京中華書局,編號432

吳鎮峰,《商周青銅器銘文暨圖像集成》,2012年 ,上海古籍出版社,編號05217

Condition

There are two visible cracks on the bottom. The longer one is about 2 in. long and the shorter one is about 1½ in. long. There are large areas of hardened earth and heavy encrustation on the interior, exterior and bottom surface. One small area near one of the handles has encrustation with textile patches. Two small sections (each about 2 in. long) of the rim have old restorations. The inscription on the bottom is slightly wo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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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品資料及來源

據目前所知道的,西周青銅器上帶人名「曶」的超過了二十件之多。從器物本身看,它們年代跨度比較大,所以說他們不太可能都是指同一個人,從情理上是通的。但有的學者以此為例,在論證西周金文中「同名異人」現象時,提出他們全都不是一個人。這又有失之頗徧之嫌。對「同名異人」或「同人異器」這個問題,我們需要結合銘文和器物,同時考慮到當時的社會背景,然後做出謹慎的判斷。

這些帶「曶」人名的器物,我們可以先把西周早期和晚期(穆王之前,厲王之後)的排除掉。其實,跟我們要討論的這件《曶簋》關係比較密切的,主要有同是西周中期的、並以「曶」為作器人的《曶鼎》和《曶壺蓋》。

《曶鼎》為著名的長銘銅器,原為清朝人畢沅得之於西安,鼎高 2 尺,圍 4 尺,深 9 寸,款足作牛首形。最早記錄於阮元《積古齋鐘鼎彝器款識》卷四,曰「得之於西安」,推測這件鼎應當是在周原地區出土的。據劉心源《奇觚室吉金文述》說,後來,這件鼎毀於兵火,僅有銘文拓本流傳於世。該鼎銘文共 24 行,現存 380 個字。其內容分為三個部分。我們主要看第一部分,講「唯王元年六月既朢乙亥」,在穆王太室冊命曶,「賡乃祖考司卜事」,即任命他為掌管周王朝的卜事的官員,並且賞賜了他特殊的命服(赤巿)。井叔同時還賞賜他「赤金(銅)一鈞(30 斤)」;曶感到榮耀並頌揚周王功德,遂以赤金作牛鼎以為紀念,放到宗廟中,讓子孫永葆。

因為此器實物已經不存,只能依據銘文內容和書寫字體來判斷年代。郭沫若把它定作孝王時器物(《兩周金文辭大系考釋》頁21)。唐蘭定它為恭王器 (《西周青銅器銘文分代史徵》頁400)。因為銘文中提到「穆王太室」,陳夢家往認為它應屬於懿王時期,並做了詳細考證(西周銅器斷代)頁197-203)。目前較統一的意見是把它定在恭王/懿王時期。現藏上海博物館的《師虎簋》銘文所記年月相干支與《曶鼎》可以連上。所以定為懿王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曶壺蓋》也是西周名器,此壺身已失,蓋原為劉體智舊藏,現藏台北故宮博物院。上面銘文108字。其內容也是冊命曶,在正月初吉丁亥,王格於成宮,「賡乃祖考作冢司土」,賞賜的東西也是與命服制度有關的酒、服飾、玉佩,和車馬器。曶於是作器為念,子子孫孫永葆用。

它的斷代也有分歧。郭沫若認為它跟《曶鼎》同時(孝王),為同一人所作。唐蘭卻因為銘文提到了「成宮」,跟成周有關,於是把它定到穆王後期。這肯定是太早。從壺蓋形制紋飾,以及銘文風格看,它應該是西周中期偏晚的。一些學者把它定在懿王,或稍晚到孝王和夷王。

再來看《曶簋》,器形為垂腹,侈口,頸部飾一圈回首長冠龍紋,這是比較典型的西周中期器。銘文內容仍是冊命:「唯四月初吉丙午,王命曶,錫緇巿、冋衡、鋚𣄦,曰:用事;司鄭馬。叔朕父嘉曶歷,用赤金一鈞;用對揚王休,作寶簋,子子孫孫其永寶。」 張光裕先生根據銘文用語特徵,認為《曶簋》年代應該在穆王/恭王時期(《新見曶簋對金文研究的意義》,《文物》2000年6期)。

這樣,我們可以把這三件青銅器按年代順序排一下:

《曶簋》(穆王/恭王) --《曶鼎》(懿王)--《曶壺》(懿王/孝王)

它們的年代相互連接,內容也都與冊命有關。郭沫若認為《曶鼎》《曶壺》的主人是同一個,「司卜」和「司土」是一官兼二職 (《金文叢攷》63下)。唐蘭和陳夢家對此持懷疑態度。張光裕引上海博物館編《商周青銅器銘文選》意見,指出:《曶鼎》稱其祖考司卜事,《曶壺》稱其考祖為成周八師之「冢司土」,各自祖考職官不同,故《曶鼎》與《曶壺》之曶「雖同名而非一人」。這種說法,表面上看,似乎很有道理。但研究古代歷史的學者都知道,我們最資料的掌握和對歷史原貌的了解都是片面的局部的。西周的冊命制度,在昭王、穆王時期發生了變化。之後, 冊命禮明顯反映在命服上,器物種類,服飾顏色的區別,車馬器都可以看出等級。同一位官員,受到多次冊封,這在當時,並不是罕見的事。例如西周銅器群中的「免」器就是周懿王對「免」多次進行冊封,每次官職和命服都有所區別。《曶簋》中,曶的職位是「司鄭馬」,《曶鼎》中「司卜」《曶壺》中「冢司土」,雖然不一樣,都是朝廷要職,而且有與時俱升的趨勢。假設我們同意《曶簋》是恭王器,恭王在位18年,《曶鼎》懿王元年器,懿王在位26年,《曶壺》孝王器,孝王在位8年,時間跨度總共52年,應該在一人生世的可能性範圍之內。如果說在這麼短的一段時間內有許多個不同的「曶」,受到冊封,反而難以理解。

所以,我們的觀點是,這三件記錄了冊命禮的青銅器銘文中的「曶」不排除是同一人的可能性。至少,《曶簋》與《曶鼎》的年代十分接近,當為同一個作器人。至於其他青銅器銘文中的「吏曶」 「士曶」 「宰曶」 「膳夫曶」都是否同一人,或是同一家族的人,他們之間有何關係,這些問題還有待進一步探討。